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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8-20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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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社旗县工业千企升级行动方案的 通 知
社政〔2021〕8号
社旗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社旗县工业千企升级行动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社旗县工业千企升级行动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8月16日
社旗县工业千企升级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和支持现有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壮大综合实力,提高发展水平,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占有率,发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根据
《社旗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为根本,以鼓励支持现有企业扩大能级、膨胀规模为重点,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做久、做多做活为目标,推动企业在规模效益、创新能力、品牌质量等方面全面升级,打造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群体,全面提升我县工业企业整体实力和
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实施“千企升级”行动,进一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壮大企业规模。到“十四五”末,全县50亿级企业达到2家以上,十亿级企业达到5家以上,亿元级企业达到40
家以上。
三、发展路径
(一)支持企业扩大规模
1.鼓励支持企业利用自身积累、资本注入等方式,引进与自身发展紧密相联的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和产品方向,进一步扩大产能和规模。
2.鼓励支持企业通过股权改造、股权投资、授权经营等形式,对产业相近或关联企业进行兼并重组,组建集团,推动企业低成本快速扩张,进一步壮大企业实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3.鼓励支持规模以下企业快速发展,进入规模以上企业行列。每年推动20家规模以下企业达到规模以上水平,成为全县骨干企业群体的后备力量。
(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1.推进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速企业向数字化、自动化、信息化转型,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一批智能制造改造项目,评选一批智能工厂、智能车间。以农副产品加工、节能环保、汽车零部件等行业为重点,每年实施智能化改造的企业达到10家以上。
2.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大力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点技改项目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以新产品开发为重点,广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技术研发、设备更新和工艺升级,不断促进产品创新和品牌建设。每年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达到15家以上。
每年10月份对下年度智能化改造、技术改造实行定企业、定项目、定投资,提前谋划,及早推动开工。县内企业要积极谋划、主动申报。
(三)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1.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科技小巨人企业瞪羚计划,带动创新型企业集群发展。至“十四五”末,全县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家,高新技术后备企业15家,瞪羚企业2家。建立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完善创新型企业服务体系,加大创新型企业引进力度,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规模,持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集群。
2.搭建创新平台。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创新战略联盟、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至“十四五”末,全县建成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0个、市级以上创新平台30个,壮大总量,提升质量,着力实现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和销售收入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研发平台全覆盖。对建成的创新平台加强管理,加大投入,提高活跃度和社会化研发投入(R&D)比重。切实搭建起人才与平台的桥梁、技术与资本的纽带。
3.实施技术突破。聚焦我县“主新特”产业链关键环节,集中和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攻克一批制约我县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推进主导产业技术升级。至“十四五”末,实施中央引导地方科技专项2项以上,实施省科技专项5项以上,实施市级科技项目20项以上,着力构建创新链,实现补链、延链和强链,推动产业向中高端攀升。创新性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支持企业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部署资源链。支持企业整合创新资源,认领市级创新券,介入高校院所的早期研发,牵头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
(四)支持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鼓励企业学习或借鉴本行业和外地企业的先进管理方法与经营模式,引导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企业股权结构,促进投资主体及股权设置多元化。
(五)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1.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重点、分阶段地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企业“个转企、小升规、规转股、股上市”培育进程,推动企业阶梯式成长壮大,进入资本市场。对企业上市、挂牌、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中需办理的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一条龙”服务。同时,加大上市企业的奖励力度,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我县的企业,实现上市挂牌的,按照企业上市挂牌工作不同阶段、不同板块,县政府给予分阶段奖励支持。
2.引导企业充分运用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等方式开展直接融资;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通过发行可转债、私募债等方式融资。推动上市后备企业通过股权融资、融资租赁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组织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融资洽谈活动,帮助企业筹集资金,形成支持企业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3.组织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集中开展资本市场专题培训,走进证券交易所,实地感受上市氛围,使企业提高对上市重要性的认识,精准把握政策形势,合理规划上市路径。积极联系证券交易所、券商等机构,通过上门服务、点面结合、面对面交流等形式,激发企业对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和直接融资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企业资本运作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对工业企业实施星级评定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跨越发展,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在全县工业企业实施星级评定。
(一)星级企业评定标准
对年度全口径税收达到50万元以上或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以下5个星级标准进行评定。同一企业按照税收和产值两个标准评定星级不一致的,按星级较高标准确定。
一星级企业: 年全口径税收50万元(含)—100万元或年产值2000万元(含)—5000万元;
二星级企业: 年全口径税收100万元(含)—500万元或年产值5000万元(含)—1亿元;
三星级企业: 年全口径税收500万元(含)—1000万元或年产值1亿元(含)—3亿元;
四星级企业: 年全口径税收1000万元(含)—3000万元或年产值3亿元(含)—5亿元;
五星级企业: 年全口径税收3000万元(含)以上或年产值5亿元以上。
(二)星级企业奖励
星级企业优先享受国家、省、市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我县创新发展贷款贴息、科技创新、用地政策等支持。
对所有星级企业,县委县政府授予星级企业奖牌;对三星级、四星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县委、县政府按年度授予“明星企业家”称号;对五星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县委、县政府按年度授予“功勋企业家”称号,颁发荣誉奖章。
五、对工业企业实施纳税奖励
(一)企业小升规奖励政策。支持小微企业成长为规上企业。本年度升规的企业,按上年度入库税金地方留成部分20%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由受益财政按比例支付。
(二)企业税收奖补政策。对亩均税收在5万元以上的企业,其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扣除上解因素后县级净所得部分,按照10%奖补给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按照15%奖补给企业;对亩均税收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其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扣除上解因素后县级净所得部分,按照10%奖补给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按照30%奖补给企业;对亩均税收在15万元以上的企业,其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扣除上解因素后县级净所得部分,按照15%奖补给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按照40%奖补给企业;对亩均税收在20万元以上的企业,其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扣除上解因素后县级净所得部分,按照15%奖补给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按照50%奖补给企业。对入驻或租赁标准化厂房的企业,亩均税收在30万元以上的企业,其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扣除上解因素后县级净所得部分,按照15%奖补给企业。
上述奖励主要用于企业科技研发、技术改造投入,由受益财政按比例支付,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企业如评定为市级或以上星级企业的,享受相关奖励后,县级不再重复奖励。
对企业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完成节能减排年度目标任务、纳入国家诚信体系失信名单及出现环保安全事件的,将取消评星资格及税收奖励。
企业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以统计、税务部门数据为依据,自2021年起实行企业年度星级评定和税收奖励,每年3月份组织进行。企业星级评定和税收奖励由县科技工信局会同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和县纪委监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政策解读:《社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社旗县千企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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