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00000-2020-00015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20-05-20 废止日期:
文 号: 社政办〔2020〕14号 所属主题: 政府工作

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社旗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社旗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020年4月21日

 

 

 

社旗县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南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社旗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社政〔2014〕35号)及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要求,对社旗县2020年度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出体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县目前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区域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及主要控制因素(如暴雨、人类活动等),结合今年降水趋势预测,确定下洼镇为我县2020年度汛期地质灾害的主要分布区域。

二、主要地质灾害点的特征、范围及防治责任单位

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有突发性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根据历年来掌握的资料分析,我县可能发生灾害危险点主要分布在下洼镇。具体情况如下:

(一)崩塌

崩塌地质灾害分布于下洼镇北部山高林密、人迹稀少的山区,以流石为主,零星分布,位于下洼镇白庄东部,该区地势险峻,山坡坡度约50度,崩塌点位于一裸露陡崖,崩塌部位距离地面高度约20m,规模约200m3,属于小型。

防治责任单位:下洼镇人民政府。

(二)滑坡

位于下洼镇东北部山区,滑坡点在洞沟村北部山坡。洞沟村北150m山坡,山顶高程276m,洞沟村高程190m,山坡坡度20-30度,山脚到村庄坡度5-10度,山坡上部出露白色石英岩,下部出露棕红色粉质粘土,下伏石英岩、片岩。洞沟滑坡规模虽然较大,但坡度低缓,不会威胁洞沟村居民房屋,可能对洞沟村后新建林地构成威胁。

防治责任单位:下洼镇人民政府。

(三)泥石流

分布在下洼镇北部低山丘陵区,该区分布的泥石流包括山坡型泥石流和沟谷型泥石流。山坡型泥石流多分布在低山丘陵区边缘的强烈剥蚀区,沟谷型泥石流一般分布于地形切割较大的狭长沟道。主要分布在下洼镇程庄北沟、山口北沟、青坛沟、蚂蚁沟和土门沟。

以上泥石流属于衰退期泥石流,青坛沟、蚂蚁沟等可见泥石流活动痕迹。衰退期的泥石流沟道也存在相对活跃阶段与相对稳定阶段,同一活动期沉积物不同粒径的分层显示泥石流在该时期多次爆发。现阶段沟道均属于衰退期中的相对稳定阶段,但在暴雨等条件的激发下仍可能恢复活动。

防治责任单位:下洼镇人民政府。

(四)其它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社旗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9—2020)》要求,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防治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唐河上游,南阳盆地东北边缘。降水时空分布极不均匀,每年汛期集中在6-9月份,因此,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应放在这个时间段。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部门,应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工作职责,认真宣传和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按分级管理原则,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摸清各类矿山的基本现状及其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查明存在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及危害,了解矿山面积、资源类型、规模、开采方式,了解矿山的地貌、地质构造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建立档案,责任落实到人。

(三)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汛期值班制度,做好汛前巡查、汛中调查、汛后总结工作,对每一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责任要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对每一处地质灾害监测点都要落实到监测人员,并制定岗位责任,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乡镇(街道)值班电话要在5月30日前,报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值班电话:0377-67930816。

(四)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防灾救灾意识,落实“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做到层层签订,一户一卡。充分利用气象资料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平台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并及时通知到监测点、责任人和监测人员,提高监测预警水平。

(五)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发生地质灾害时,灾害所在地人民政府(办事处)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并负责组织调查和做出应急处理,发生中型以上地质灾害时,县人民政府应在6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上报,同时速报省、市自然资源局。并根据灾害发生情况,随时续报至调查处置结束。

(六)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自然资源所要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成立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队,认真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的调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上报。要落实通讯联络人员,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畅通。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灾害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办事处)及自然资源所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灾情、开展救灾并,及时疏散群众,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指导救灾工作,并按照灾情速报制度的要求迅速上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自然资源、水利、气象、城建、交通、旅游、教育等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防灾自救的基本知识及经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要层层落实防灾责任制,严格管理,消除隐患。对因违反规定致使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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