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0000000-2020-00057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20-07-13 废止日期:
文 号: 社政文〔2020〕17号 所属主题: 国有企业信息

社旗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社旗宛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政文202017

 

社旗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社旗宛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

 

县房管中心(原社旗县房产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成立社旗宛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请示》(社房〔2020〕9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社旗宛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依法从事棚改项目融资、开发、建设;国有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县政府授权范围内房地产投资、开发、建设与经营;所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营等经营活动。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职工监事)。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请你单位尽快依法完成公司注册组建工作,并认真履行出资人权利和义务,加强公司运营监管。

特此批复

 

 

                                    2020年7月13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