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中共社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1 浏览次数: 字体:A-   A+

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在2021年下放第一批25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基础上,再向县(市)下放第二批8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将第一批下放的其中2项权限予以收回。按照《社旗县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社政办〔2016〕53号),经研究论证,现将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请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纳入本部门权责清单,并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清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附件:社旗县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表

 

 

 

中共社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

社旗县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表(88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依据

职权类别

责任单位

调整情况

备注

1

不跨县(市)的独立选址的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含独立选址的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连接线、服务区、收费站)项目审批(核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发改委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2

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项目审批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发改委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3

非跨县(市)110千伏及以下和产业集聚区局域电网220千伏电网项目核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发改委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4

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科工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5

市级众创空同备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科工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6

省级中试基地建设审核推荐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科工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7

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科工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8

驾驶证异地受理(限C类及以下驾驶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公安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9

退伍人员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限C类及以下驾驶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公安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10

现役人员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限C类及以下驾驶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公安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11

机动车身颜色变更登记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公安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12

驾驶证注销(本辖区档案编号的驾驶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公安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13

AB类转入换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公安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14

机动车登记(转出恢复)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公安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15

机动车登记(流水退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公安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16

机动车登记(流水修改)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公安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17

剧毒化学品存放场所技术防范系统验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确认

县公安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18

放射源存放场所技术防范系统验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确认

县公安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19

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的奖励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奖励

县公安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20

对举报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员的奖励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奖励

县公安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21

对废旧金属收购者协助公安机关查获违法犯罪分子的奖励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奖励

县公安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22

六合一系统录入路口路段权限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公安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23

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行使的对律师下列行为的处罚:(1)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2)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3)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4)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5)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处罚

县司法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24

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行使的对律师下列行为的处罚:(1)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   其他利益的;(2)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3)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4)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处罚

县司法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25

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行使的对律师下列行为的处罚:(1)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2)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3)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4)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5)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6)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7)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8)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9)泄露国家秘密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处罚

县司法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26

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行使的对律师事务所 下列行为的处罚:(1)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2) 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 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3)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4)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5)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6) 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7)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8)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   造成严重后果的;(9)对分所及其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处罚

县司法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27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人社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28

培训层次为中级(四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 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人社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29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一次性开发二百公顷以上四百公顷以下的)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自然资源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30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住建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31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认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住建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32

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33

船舶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审批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34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35

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36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37

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38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实施监督检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39

对水路运输市场实施监督检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40

对有违反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法律、行政法规行为船员的检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41

公路施工作业验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确认

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42

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43

船舶文书签注(《航海(行)日志》《轮机日志》《车钟记簿》 《垃圾记录簿》《货物记录簿》《油类记录簿》《货物系固手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44

通航水域禁航区、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45

公路、单独的桥梁和隧道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备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46

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备案(高速公路、国道干线公路除外)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47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48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申报审核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交通运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49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除外)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水利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50

河道采砂许可(省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河道(水库)和县(市、区)以河为界上下游三公里河段的采砂许可除外)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水利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51

对未经批准或者不按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爆破、考古、挖筑鱼塘、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钻探、开采地下资源等行为的处罚(省辖市直接管理的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的特定活动的处罚除外)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处罚

县水利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52

对单位、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取用水行为的处罚(省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单位/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取用水行为的处   罚除外)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处罚

县水利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53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除外)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水利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54

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审批(省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大中型灌区除外)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水利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55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重大变更的审查批复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水利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56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水利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57

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审批(省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直管的小型水库除外)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水利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58

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备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农业农村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59

植物检疫备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农业农村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60

无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苗繁育基地、母树林基地审核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农业农村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61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农业农村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62

对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未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要求报送投资信息,且在商务主管部门通知后未按照本办法予以补报或者更正的行为的处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处罚

县商务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63

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未按规定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行为的处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处罚

县商务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64

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遵守《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检查

县商务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65

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活动,应由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商务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66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商务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67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登记(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商务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68

导游证核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69

导游证补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70

导游证换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71

病残儿医学鉴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确认

县卫健委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核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73

对未经审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行政处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处罚

县教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74

对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条件仍经营的行政处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处罚

县教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75

对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功能、用途的审核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教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76

全民健身设施改变用途批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教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77

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批准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教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78

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教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79

对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的监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教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80

对公共体育设施违法拆除或者改变功能、用途的监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教体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81

林草种子(除林木良种籽粒、穗条等繁殖材料,主要草种杂 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原种种子外)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林业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82

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林业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83

利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举办大型活动审批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84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者标本初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85

非国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备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86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其他职权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接

省市向县级下放权限

87

事故处理员资格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许可

县公安局

取消

省市收回下放权限

88

撤销中国公民收养登记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阳市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

行政确认

县民政局

取消

省市收回下放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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