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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指南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9 浏览次数: 字体:A-   A+

1.文件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12月,部令第23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9号);
4.《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2.政策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其中,暂定以下两类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期限为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1.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的城乡失业人员;
2.登记失业的2020届湖北生源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申请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

2、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

3、已登记失业。

4.申请材料

《社旗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5.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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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7.办理地点(方式)

网上申请

8.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或电话告知

9.咨询电话

0377-6792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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