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技能培训、人才引育惠企政策
一、社会保险
1.灵活就业缓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季度、年度缴纳社保费,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2.特困行业缓缴。5个特困行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和17个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可申请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缓缴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此项业务可在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直接申报(CA证书网上申报)。
3.失业保险降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由单位1.2%,个人0.3%费率,下降为单位0.7%,个人0.3%费率,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此项业务为免申即享,您司已享受此项惠企政策。
业务办理地址:社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社保窗口
业务咨询电话:0377-67673688
二、就业创业
1.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存在失业保险历史欠费,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企业。补贴标准: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90%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2.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补贴标准: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3.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至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补助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4.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为五类人员(免费为脱贫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介绍服务后实现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300元/人进行补贴。
业务办理地址:社旗县人社局就业办B栋办公楼2507室
业务咨询电话:0377-83999129
5.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和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同时给予企业1500元/人的岗位补贴。
6.小微企业创业贷款。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员工总数的15%(超过100人的达8%),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贷款。
业务办理地址:社旗县人社局就业办B栋办公楼2504室
业务咨询电话:0377-67926611
7.创业补贴(运营补贴)。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有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的,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达30%(含)以上的,乡镇、村创办的实体发生有物业管理、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的,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业务办理地址:社旗县人社局就业办B栋办公楼2404室
业务咨询电话:0377-67938123
8.大众创业。经评审认定的省级优秀创业项目,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不等的创业项目补助。
业务办理地址:社旗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A栋办公楼1407室
业务咨询电话:185******2288
三、人才引育
1.科技创新人才补贴。对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及省定上市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全职从事技术研发工作、年薪超过20万元的科技创新人才,由企业自主推荐,3年内每年给予人才年薪20%、最高20万元的创新贡献津贴。企业全职聘请外籍工程师,可参照享受创新贡献津贴。
2.柔性引才补贴。对“重点企业”柔性合作的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以上人才,给予人才年薪20%、最高20万元补助。对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获得国家或省级资助的单位,给予1:1的配套资金;对我市在外建设的“人才飞地”,给予100万元补助,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3.青年大学生生活补助。对首次来宛到“重点企业”工作、35岁以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月5000 元、3000 元、1000 元的生活补助。“重点企业”在职员工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享受同等待遇。
4.就业见习。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进入经认定的见习单位进行岗位见习的,时间为3至12个月。政府给予见习单位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社旗县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5.开业补贴。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工商登记在社旗县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
6.求职创业补贴。已办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的应届普通类大专以上毕业生未缴纳社保、且没有工商法人注册信息,未享受毕业年度在校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可以申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300元。
7.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社旗注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企业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8.“南阳工匠”培育。企业新引进和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职工,分别按照每人1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职工奖励。新引进或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和“河南省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照每人5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标准给予人才奖励。新认定的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按照10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资助。
业务办理地址:社旗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A栋办公楼1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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