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

社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职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1 浏览次数: 字体:A-   A+

社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农机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二、研究拟定全县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指导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
    三、组织实施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质量检验、认证管理工作。
    四、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注册、发放牌证及农机驾驶人员考试、考核发证工作;拟定农机安全管理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研究制定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机械生产、农机抗灾救灾工作;规范、规划、指导农机作业市场。
    六、指导农业机械使用维修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规范和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机教育和农民农机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指导农业机械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
    八、负责农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对乡(镇)农机站的业务指导。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