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社旗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工作说明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13 浏览次数: 字体:A-   A+

社旗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工作说明

 

1、工作地点:社旗县五官科医院二楼201室

   办理人员:

   尚金海  电话:183******2869(每月1日--15日值班)

   刘明恩  电话:183******2877(每月16日--31日值班)

2、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受理案件范围:

 (1)辖区各派出所故意伤害案件;

 (2)交警大队委托的伤情(交通事故)鉴定。

4、伤情鉴定需要材料:

 (1)办案单位委托信。

 (2)伤者本人到法医门诊,若本人不便,由家属前来联系。

(3)病历资料(含病例、X线片、CT片等)。

5、办理时限:90个工作日

6、是否收费:否

7、法律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