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城市管理局关于河南民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费计征吨数核定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征收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社旗县关于建立和推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方案(试行)的通知》(社发改物价[2020]28号)第三条第三款“根据《河南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豫环文〔2018217号)等政策规定,我县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评价结果,同步作为实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为诚信(绿色)级别且得分不低于98分的企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在以重点污染物为依据确定的征收标准基础上减收10%;评价结果为不良(黑色)级别的企业,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在以重点污染物为依据确定的征收标准基础上加收50%;其他级别的企业,按现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执行。”的要求,依据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河南民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诚信(绿色)且得分99分,污水处理费在征收标准上减收10%。
河南民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期间需要使用喷淋设备,部分水量蒸发,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第十一条 因大量蒸发、蒸腾造成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设备的,经县级以上地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认定并公示后,按缴纳义务人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对产品以水为主要原料的企业,仍按其用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之规定,现按照缴纳义务人自动在线检测设施实际计量数额,排水量117715.5吨计征污水处理费。
2023年2月3日